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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由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4-01-24 13:53:24 来源:众诚人力资源 浏览次数: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活动的多样化,职工在工作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工伤事故。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本文将详细介绍职工发生工伤后,各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方式和权益保障措施。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无论职工在哪个单位工作,都应当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保障。
       当职工发生工伤时,其受到伤害时所在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无论职工是在哪个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该单位都应当负责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对于共享用工和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原用人单位仍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或借调单位约定补偿办法,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转包分包情况下,如果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则由该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等情况,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最后,对于破产企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破产时应当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对于已参保的破产企业,应当由其向企业工伤职工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按期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用,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对于未参保破产企业,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应当由企业负担,并按照第一顺序优先清偿。
       总之,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后,各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障职工的权益。同时,职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采取合适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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